2009年1月16日,35岁的河北人高松林结束了他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长达17个月的囚徒生活,重获自由。对于过去两年发生的事,高松林说“是一次不该有的灾难”,他的家庭为此承受了巨大压力和痛苦(据2009年3月18日《中国青年报》)。
高松林的辩护律师徐灿则认为:“本案充其量只是一个民事纠纷,而且是一个已经完全解决了的民事纠纷。”但令人不解的却是,基层公安和司法机关坚持将其认定刑事案件,顺利通过了立案侦察、审查起诉、审理判决关口。石家庄新华区法院一审认定高松林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在上级院发回重审时“维持原判”。
而且,该案件也让替人打官司的当地律师望而却步。自从高松林被捕开始,其妻先后请了河北的6位律师。由于各种原因,其中几位当地律师先后放弃了为高松林辩护。直到重审开庭前3天,北京律师徐灿才接手这个案子。据长期关注此案,并在期间为高松林夫妇提供帮助的报告文学作家石野说,案子本身很简单,背景却很复杂。这个“背景”恐怕也来头不小。
其实,说案件“背景却很复杂”,其实也不离奇,“祸”是高松林自己惹的。这次“不该有的灾难”,来自他向农业部举报石家庄飞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在所生产的动物药品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和产品标识等存在的问题,揭露了公司非法制售假兽药的造假行为,砸了公司的牌子,损害了某些既得利益人的切身利益。
丰富的专业学识和长期的动物药品生产从业经验,使高松林深知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的严重危害,“虽然是用来喂牲畜,但成为食品后,会损害人体健康”。受职业良心驱使,他曾屡次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改正,均未获得对方重视。遂于2006年10月底,向农业部写了一封举报信,反映这一情况。农业部会同河北省有关部门,对飞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制售假兽药案件进行了查处,公司被关闭注销。
然而,紧接着飞龙公司法人代表安电进向公安机关举报高松林在2006年7月间,利用其管理公司日常业务之机,将公司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动物科学系联合办学期间收取的学生学费约9万元私自存入个人银行卡账户,占为己有。就是这个高松林“并未放在心上”的报复性质不实举报,除了令其本人和家庭蒙受巨大精神负担外,为了打官司,家里几十万元的积蓄不但全部花光,还欠下近10万元的外债,“自己做的一些生意也黄了,现在靠借钱过日子”。高松林的举报代价可够惨重的了。值得庆幸的是,经过几个回合的努力,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高松林无罪”。
高松林的痛苦遭遇,再次印证了举报人境遇的尴尬与无助。来自今年3月17日的《中国青年报》报道说,公民的反腐遭到既得利益者的“反扑”。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称,改革开放30年来,评出的10个反腐名人,其中9人都遭到打击报复。而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以“你认为自己有举报腐败的义务吗”为题实施的在线调查显示,34.9%的接受调查者担心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举报人命运岌岌可危,也是举报人保护制度机制不健全所致。
清华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张铭说:“举报是反腐工作的一大利器。只有全民树立起面对腐败积极举报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才能真正刨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调动群众举报热情的基本条件是确保举报人自身权益无损。保证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首先要制定《举报人权益保护法》,依据法规制度保护举报人。其次,尽快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群众举报受理机制,实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联合受理,避免群众多头举报而导致的相互推诱扯皮。再就是完善网络举报方式,设立专门处理机构,规范网络举报信息的收集、处理、回复和管理程序等具体制度,“鼓励实名举报,但不排斥匿名举报”,实现对举报人最大的善意保护,尊重和支持公众参与网络反腐败的热情和积极性。(徐云鹏)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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